法律问答

我的信用卡半年以上的借款在90000左右,昨天晚上7点接到法院的电话通知去调停是什么意思?

2020-04-23 20:39: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使用信用卡已成为普遍的消费方式,一些持卡人在对信用卡的认识和使用上存在误区,并不清楚如何正确、安全地使用信用卡,或对逾期不还款等行为抱有侥幸心理,不仅对个人贷款、信用评价产生负面印象,甚至无意中触碰到法律的底线,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国刑法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之一,但并非使用信用卡逾期不还款不一定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恶意透支达到一定数额,就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而且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比平常人们对信用卡的理解更宽泛,不仅包括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还包括没有透支功能的借记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就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并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因此,使用信用卡时要注意,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   相关知识:   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情形: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 信用卡欠款逾期不还,银行常见的催收手段:
    (一) 一般逾期一个星期到半个月内,会有短信催收。
    (二) 针对超过一个月或是一个账单日期未还者,会进行电话催收。
    (三) 超过三个月以上者,银行会派相关人员进行上面催收。
    (四) 半年以上的,银行进行法院起诉。
    (五) 超过一年的,银行会进行外包催收,交接催收公司进行催收。
  • 信用卡诈骗的认定是: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至于你信用卡的钱用于什么目的,不影响犯罪构成。
  • 如果不及时还款将会影响您的个人征信记录一旦个人征信上有不良记录将会影响您以后包括各种贷款申请信用卡申请甚至出国等事宜,所以建议您尽快把欠款还上以免给日后生活带来不便。

    若长期不偿还欠款不仅会有高额的滞纳金和利息,银行还可能会将这部分欠款划定为恶意透支,银行针对长期不还款的持卡人,拥有司法起诉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