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10月1日因交通事故摩托车相撞,脾脏被切除,腿也骨折了。 头上也起了伤。 到了几个月,那条腿还不好走,还走不动。 对残疾进行鉴定,称脾脏、八级残疾。 那条腿撞断了。 他们不平等,有父母,孩子上幼儿园。 父亲是继父。 有赡养费吗?

2020-04-23 15:24:00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八级伤残等级的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活动受限;

    3、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4、社会交往受约束。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

    3、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

    四、如果确定无法调解解决,最好是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向法院申请做伤残鉴定,由法院组织双方选择或者指定鉴定机构,这样最稳妥,鉴定报告效力最强。
    如果是自己单方寻找的鉴定机构,如果开庭时被告不认可申请重新鉴定,法院一般会支持重新鉴定的,这样既浪费时间,又损失鉴定费。
  • 八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中度失读伴失写症;

    3、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4、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4级以上;
    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3、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

    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7、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平方厘米以上;

    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

    9、头皮无毛发50%以上;

    10、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12肋以上骨折。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脾切除;

    3、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3、尿道严重狭窄。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

    3、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4、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5、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6、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 1.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是工伤。
    2.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去做。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4.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

    3、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

    四、如果确定无法调解解决,最好是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向法院申请做伤残鉴定,由法院组织双方选择或者指定鉴定机构,这样最稳妥,鉴定报告效力最强。
    如果是自己单方寻找的鉴定机构,如果开庭时被告不认可申请重新鉴定,法院一般会支持重新鉴定的,这样既浪费时间,又损失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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