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应该怎样起草离婚协议书?

离婚
2020-04-23 15:00: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以婚前财产协议书为例。怎样起草婚前财产协议书:  
    一、首先应评估签订该协议的必要性  男女相识相知相恋,直至步入婚姻的殿堂,结婚生子,联系双方的纽带主要是感情问题。男女一方在结婚之前向对方提出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愿望,首先应评估对方能否接受,是否会影响到双方感情,包括在婚后履行过程中是否会发生纠纷等等。  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开放,当代人在婚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书的越来越多,当事人委托律师起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也越来越多。而且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书本身即可避免夫妻婚后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进而影响双方感情。但是也有很多会影响到夫妻感情。  
    二、婚前财产协议书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男女双方关于婚前个人财产归属及债务承担的处理意见;  
    2、男女双方关于婚后收入及债务承担的处理意见;  
    3、关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的分担;  
    4、关于共同生育子女抚养开支的约定及赡养老人开支的约定;  
    5、关于夫妻互助及其他约定等。  
    三、起草婚前财产协议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1、双方起草婚前财产协议时必须出于自愿,不能隐瞒、欺诈、胁迫,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2、婚前财产协议的约定不能过细,建议仅对重要财产作出约定即可;  
    3、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为了逃避债务而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也是无效的。
  • 离婚协议书内容: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内容至少应包括:⑴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⑵子女抚养;⑶财产处理;⑷债务处理。
  • 离婚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的,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实际上是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确定了一条标准——该笔债务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一方频繁发生借款行为挥霍一空但另一方却毫不知情,或者夫妻一方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故意发生借款行为,以期通过离婚时对方偿还部分欠款来获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形。
    如果一概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借款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判决由双方共同偿还,显然有悖法理,因此法院在处理婚姻期间的借款时,都会审慎地审查该债务发生的时间、原因以及用途,从而确定该笔债务的性质,最终判定债务的承担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