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表(窗口领取或政务大厅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2、项目核准意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总图;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
5、经审核过的拆迁计划和
补偿安置方案;
6、
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预算和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7、产权清晰、无争议的安置用房证明;
8、拆迁户摸底登记表;
9、拆迁房屋录像光盘;
10、拆迁单位及委托拆迁单位的委托拆迁合同(自行拆迁的除外);
11、拆迁单位及委托拆迁单位的资质证书(自行拆迁的除外);
12、拆迁施工现场管理协议。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