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觉得跟我老公离异。但是他离不了,今日我将结婚证书都撕了。有什么办法,离异

2020-04-23 12:34: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两个人虽按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领取结婚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婚姻法》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事实婚姻关系,
    那就是重婚罪
    但是如果是在这之后,是按照新婚姻法施行的
    那就是前面的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后面有与他人领证结婚,不是属于重婚
    而重婚是指:
    1、有配偶者未办理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2、有配偶者虽未登记结婚,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而公开同居生活的;
    3、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的;
    4、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的。
    因此,不是重婚的不予追究重婚罪的责任的。
  • 夫妻离婚,一方所继承的遗产是否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当视不同情况而定。一般说来,若所继承的遗嘱有明确确定只归继承者一方所有的,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反之,则归夫妻共同所有,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评定分割。
  • 你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五十七条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第六十条 当事人办理过结婚或者离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 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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