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前面是我父亲单位的住宅改革室,现在是我母亲的名字,我母亲要我带他回家时,继承人有我母亲的祖父祖母,祖父去世了。 他的一些继承权现在是我姑姑的继承权,我姑姑占多大比例

2020-04-22 15:43: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 对于遗产的继承,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财产那些属于死者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比如:住房。规定是只要婚姻期间取得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婚后共有,一人一半权益。
    所以,母亲去世,首先确定住房和其他财产属于死者的份额,然后才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凭继承公证书,再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对于母亲遗产的继承权,首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继承属于死者的那部分遗产。
  •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

    继承主要费用是继承权公证,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

    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更名。
    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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