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街道的房子能转让买卖吗?如何让买房的人拥有合法拥有房子的最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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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只是房地产转让的一种形式,两者是不同的。除了房地产买卖以外,还有很多其他方式可以产生房地产转让的效果。房地产买卖中,买受人必须向出卖人支付而且只能支付货币作为房地产的对价,而在商品房转让中,买受人可以通过赠予获得房地产,而不用支付任何对价,还可以将它作价入股,抵偿债务,这些都可以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
房地产转让以下情形无效: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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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转让
合同各地的法院判决不一,参考如下
(一)合法小产权房
买卖合同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合法的小产权房,指拥有
宅基地使用权证,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村民自住房。
1、这类小产权房,具备合法的产权证明,法律规定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同村村民)之间转让。
2、对于向外村村民以及城镇居民出售的行为,分析参考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等现行法规仍做出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并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不能以此确认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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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因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
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应慎重对待。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如前文所述,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而国家相关政策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法官就不应、也无权在法律未禁止房屋转让的情况下,凭主观认识去用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来否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和妨害农村村民对自己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因此,这类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要件,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
3.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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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
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
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
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
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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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