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5岁,我儿子18岁,我想离婚,我们有两栋房子,我们买了前两栋房子,我们以我的名义买了离婚房子,现在两人以我丈夫的名义买了,我想让他用儿子的名字写抵押贷款,我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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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套房产①如果是婚姻期间内购买的房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大原则是平均分割;②如果是一方婚前财产登记的也是自己的名字,那离婚时一般不会分割;③如果是婚前购买,登记的也是自己的名字,但是婚后有还贷,那离婚时需要补偿给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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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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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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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