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性失踪,失去联系,约4年多了,怀疑有外遇,男性想离婚

离婚
2020-04-22 11:01: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男方下落不明,女方想离婚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并且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发现女方有外遇男方提出离婚。首先要掌握证据,有了充分的证据再去找律师咨询。
    一般离婚是先由法院调解,因为对于离婚诉讼法院也是劝和不劝分,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再协议离婚,所谓协议离婚,就是双方协议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及子女的抚养权等问题。
    如果协议无果,就是在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问题上不能达成共识,那么就会走最后的程序,判决离婚。
    如果你的证据足够充分,足以证明你的妻子是有过错方,那么法院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就会少分一点给她,如果仅仅是因为外遇的话,分割比例一般在3:7和4:6之间。
    我不知道你们所谓的共同财产有没有房子,如果有房子的话,可能稍微复杂一点,《新婚姻法》出台实施后,对房产的分割问题做了调整,所以你应该把问题说详细一点,光凭一句话,不知道怎么去完善的去回答。
    在请了代理律师之后,要把所有细节完整的说完,别人好帮你分析,这种官司胜算很大。另外我奉劝一句,一日夫妻百日恩,如果你老婆有悔改之心能过就将就着过吧。实在过不下去,也要好聚好散,毕竟相爱过。
  • 关于失踪离婚的问题,一般来说,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后,仍找不到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公告送达起诉书。对方不应诉,法院据此可以缺席判决。
  • 你好:
    一、你们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就要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二、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三、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