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年前我们开了酒席,但是没有提交结婚申请。 年龄也不够。 他的家人改变了身份证的年龄。 我的年龄没有变。 我今年刚到法定年龄,现在合不来,想分手。 请告诉我是否有法律关系。区分使用没有必要承担什么责任。他们一直纠缠着我该怎么办?

2020-04-22 06:46: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以下情形之
    一的,婚姻无效:
    (一) 重婚的;
    (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 未到法定婚龄的。

  • 1、未达法定婚龄而登记结婚的,适用无效婚姻的规定。有权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为婚姻当事人及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请求权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只能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未到法定婚龄之前提出,如果婚姻当事人双方已经达到法定婚龄,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其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
    2、未达法定婚龄、未办理登记结婚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的,适用有关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的规定。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前达到法定婚龄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与1日以后达到法定婚龄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不补办的,婚姻无效,按同居关系处理。
  • 法律不会承认你们的夫妻身份,更不会去保护未经登记的同居关系。你们要想得到法律的认可,享受法律的认可,在女方达到20周岁,男方达到22周岁后,到男女任何一方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登记结婚,取得合法有效的结婚证后,法律才会保护你们的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结婚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