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丈夫2018年2月离婚了,不离婚前他欠别人5万元,我也签了字。 到现在还没有被返还。 对方被起诉,我的钱会被冻结吗?

离婚
2020-04-21 16:13: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是由起诉方的起诉离婚理由决定的,与起诉次数没有关系,只要起诉离婚理由充分,法院会支持双方离婚,如果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起诉多少次法院以不会支持双方离婚。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这里面保函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被告无法联系,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离婚财产分割是双方事先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里面具体写清楚都有哪些财产,具体哪些财产归谁,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等,财产分割可以在离婚协议里写明,也可另写财产分割协议,双方签字同意就行了。这样携带离婚协议(含财产分割)和相关证件都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进行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房子过户很简单,带离婚协议(含房产归属)或者法院判决书,以及房产证及双方身份证,到房管局去办理过户手续就行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