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入住的孩子,我带走了,我丈夫也管理了两年,分居了两年。 法院的孩子可以对我作出判决吗?

2020-04-21 15:37: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因此,一方出轨的,不需要按照分居两年的规定进行离婚诉讼,直接适用《婚姻法》三十二条规定即可。
  • 是否能邮寄立案要咨询法院的,建议交由法庭处理吧。
  • 孩子多大了?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一般不改变孩子的生存现状,详情可以来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