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有同事。 他说他借了贷款留下了我的姓名号码。 那边打来电话,我在他的情况下工作。 你工作了多久? 直到现在别人跑贷款的地方,他都打电话要求还款。 我说了我不知道他的联系方式。 我下次再发送信息。 我说了要包庇我的罪行。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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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填写的联系人只是贷款机构为了更多掌握贷款人信息的手段,在贷款审批时可以大电话回访填写的联系人确认贷款人的信息是否真实,在发生逾期行为后,可以打电话给联系人通知贷款人逾期,并希望联系人配合贷款机构督促贷款人还款。所以说,贷款时填写的联系人是贷款机构要求填写的,联系人没有任何责任,也不可能因为逾期而牵扯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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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不还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超出履行期限仍未还款的,可要求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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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不还可以起诉对方,向法院主张对方支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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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