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跟你商量一下,我外面还有债务,向朋友保证的法院检查我的工资卡已经三年多了,剩下的生活费也拿不到,这是合理的吗?我现在开始工作,现在剩下的生活费没有冻结! 你上个月留下的生活费在27000元以上吗? 卡解不开!

2020-04-21 08:1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财产保全已然成为起诉追债最常见的财产保障方式,具体程序也并不复杂:

    1.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原告)在起诉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万通融资最快1小时可向法院提供保函。
    诉讼财产保全除了在起诉时申请还可以在起诉前或起诉后申请。

    2.担保。申请人需提供担保。担保主要采用财物担保的形式,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物数额一般不超过请求保全金额的30%。

    3.裁定。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做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解除。当事人义务履行完毕后或保全期限届满未续行的,法院裁定解除保全。
  •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下列款项:
    (一)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代扣的其他款项。
  • 连带责任保证的,银行可以起诉借款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也可以同时起诉,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死亡,银行当然要起诉担保人,讨回银行贷款。你称借款人去世后留有一定的财产,你可以要求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放弃继承,不承担任何责任。
    可协商解决,不行就向法院起诉继承人,要求他们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关于时效问题,按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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