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6岁时,中学二年级即将毕业,学校要求去工厂说,这是一个顶尖的工作实践,强制性的不是个人志愿者,12元一小时,要求辞职或给我们一份文凭证和工资来压力,如果我们回去,就没有毕业证书。

2020-04-20 13:57: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
    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 可以去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并且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简单概括有如下几点意义: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有利于未成年人素质的提高,为祖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做贡献。法律背景  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以上就是关于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经验做法是怎样处罚的具体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 一.实习成绩与毕业证涉及到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关于实习《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并未明确作出具体规定.
    二.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高校必须主动公开学籍管理制度,并提供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
    三.所以,若你违反学校的实习规定被学校处理或处分的,可以按申诉途径申诉,对处理结果不服或有证据证明学校违反本省关于高校学生实习的相关规定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或举报.甚至依法提起诉讼.
    相关规定: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
    第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四)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五)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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