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昨天晚上回去上班的时候在绿灯的电动汽车上,有一辆瓶车回来了,结果打中了,现在我脚骨折了,我需要第二天走路打电话报警吗?

2020-04-20 13:2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你这个如果报警属于交通事故的话,可以申请工伤,如果不属于交通事故,属于一般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求同事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您好,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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