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买了一个二手房子,彼此签了交易合同书,我想问一下这一有法律认可吗?还必须到公平处公平吗?感谢

2020-04-20 10:31: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依照有关手续来办理,协议达成后满足相关条件即生效。
  • 居间协议:也叫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就是常说的中介合同或中介服务合同。房屋中介就是典型。中介机构的行为属于居间行为,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纠纷与居间行为有关,中介机构需要承担责任

  • 1、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设定出卖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时生效作为条件;
    2、首付款由双方指定的银行托管,设立托管账户;
    3、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出卖方不能取得产权证,双倍返还定金;
    4、贷款审核通过后双方办理产权过户,然后再通过托管银行付清全部房款希望你在购房时把握好合同生效的条件、过户手续的办理、托管银行的指定、支付购房款的条件、违约责任的承担、中介公司的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个人意见,供参考!
  • 签合同是买二手房的必经流程,在签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如果出现下列情形,合同出于效力待定的状态,是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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