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房有抵押贷款,临时抵押贷款不起,你能不能改变,如果不那么出名,财产公正能保护我的财产权益?

离婚
2020-04-20 07:40: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依据我国《物权法》之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所有权应当以登记的内容为准,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按揭贷款购房一般涉及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1、 购房人与房地产商之间形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
    购房人与房地产商签订买卖合同后,标志着商品房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
    2、购房人与贷款银行之间是贷款关系
    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后,只是购房人与贷款银行之间就属于债权债务关系。
  • 拆迁房产协议如何更名:  
    1、如果是继承的房产,动迁以后, 拆迁房产协议可直接更改名字。  
    2、双方持买卖协议到拆迁人处办理变更被安置人。  
    3、协议更名要到房产局办理。  
    4、房产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没有将房产过户或更名的权利?  有没有子女子女放弃继承的权利就可以办过户
  •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