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跟我丈夫离婚之后!一年后,他来要我!要我回家了带娃!在异地爆力威逼我回来!又由于再婚造成口角!随后将我身份证件,电話!储蓄卡都藏了!随后打过我!!如今我一个人带孩子!跟他产生一点矛盾!他还要杀我们家人或是杀我男朋友这种话!我该怎么做!说不容易放过我我的父母!

离婚
2020-04-19 23:17: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的。一方受胁迫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后,可以通过提交如下的证据来撤销婚姻关系:

    1、身份证据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

    (2)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

    2、时间证据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受胁迫的证据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受到了胁迫。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规定,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所以如果发生了可撤销婚姻关系纠纷,双方当事人必须围绕是否存在受胁迫或者没有胁迫的事实提交相应的证据。
  • 离婚后又想复婚,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有结婚的自由,复婚没有时间的限制,只要结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可随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   《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办理复婚登记程序   办理复婚登记的程序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一样的。办理复婚登记时,当事人首先需要准备好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和村(居)委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然后双方需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及申请审查通过后,依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另外,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 关于家庭暴力的问题,《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关于何种程度才算作为家庭暴力法律并没有规定,只要是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饿冻、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的行为,都应当属于是家庭暴力的行为。
    但是偶然极少的打骂行为,我们认为并不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