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有一段时间,我和另一个老太太一起骑电动自行车。因为我年轻又缺乏经验。我离开现场时很生气。几天后,她打电话叫警察来抓我,说我撞到了她的骨头,撞到了她的骨头,要我付12000美元买医疗费。昨天,1220,今天,我打了20000。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4-19 18:17: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是否被撞后立即死亡,还是肇事司机因逃逸,抢救不及时而致人死亡的。造成死亡原因不同,情节轻重也不一样,处罚的种类也就不同了。
    1、如果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法定刑是3—7年有期徒刑,而且不适用缓刑。
    2、如果造成人员轻伤的,涉嫌危险驾驶罪;没有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估计刑期是拘役6个月;赔偿了经济损失的,大约是拘役3个月。
  • 你好,依据法律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的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因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大,而且周末、假期车辆均不限行,郊游时车流量大、景区道路拥堵是常有的事。
    在拥堵路况下,抢道超车、逆行、违章调头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了确保行驶安全,在自驾车郊游时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尤其在拥堵路段应当做到不抢道、不逆行,按顺序排队依次通行。
    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报险定损,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事故。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建议立即报警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