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3年给A贷款担保向B贷款24万余元,2017年11月偿还,因为A只还了7万元,剩下的15万沒有工作能力偿还,我替A偿还了B15万元,我与A沒有写一切替她还贷的合同书,现在我向A人需要钱,A不还,我能去法院起诉A吗?需要什么办理手续了?

2020-04-19 17:2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有借款金额、利息及签名,应是有效的。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至于能否连本带利讨回,关键是看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效,又关键是看你是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是否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建议债权人提出还款主张并让对方提出还款期限、订出还款计划等,并让对方签名以此作出主张权利的起始时间的计算依据,应该说连本带利讨回问题不大。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当事人应该重点需要了解起诉时间点:
    1、约定借款期限的,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起诉;
    2、未约定借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之日起计算;
    3、在诉讼时效二年内,中断时效的,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主要有: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同意履行、达成协议等;
    4、过了二年的诉讼时效,出借人能否起诉借款人。
    可以起诉,但如果借款人提出抗辩,法院查明没有时效中断的情形,法院会判决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 去法院起诉需要的材料:
    1、起诉书;
    2、原告是个人的,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还需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原告为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其他组织如没有营业执照,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务证明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被告详细的住址、电话;被告是单位的,须提交其工商登记查询。
    4、诉讼费;
    5、相关证据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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