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三天前从北向南骑摩托车带半个月孩子会出住宅小区,被一辆车给撞了,我的身上好几处肌肤负伤,去医院体检大夫说歇息一周,小孩头顶部右侧被擦伤皮,电瓶车碰坏了,我手机上內外屏都碎了,撞我的买车人走商业保险,我该怎么做,要索赔是多少

其它
2020-04-18 07:10: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首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对此次交通事故经行现场勘验,并做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认定书划分的责任确定赔偿数额。同时还可以提出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具体事宜,建议来电咨询。
  • 和别人撞了车,接到法院传票是民事还是刑事案,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仅仅牵涉到民事赔偿的,一方告到法院,所以民事案件,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则为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在审理刑事案件时附带民事诉讼。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 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

    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保险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的计算基础(含免赔金额)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
    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 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 肇事司机不是车主,一般由对方车主所投保交强险和三者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无责方可直接向自己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即无责方可先找自己承保的保险公司请求垫付,再由承保公司向有责方索赔。
      车辆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也称作汽车保险。它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车险理赔流程:
      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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