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夫妇离婚了,离婚前有个儿子,当时孩子很小,所以对女性下了判决,现在孩子的户籍变成了女性一方。 男人又娶了妻子,但女人不能怀孕。 这个孩子有男人的继承权吗?

离婚
2020-04-17 17:4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公证的婚前财产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的公证是证明婚前的财产属于一方所有权而非共有权的事实,但是,被继承的财产并不是共有的财产,而是被继承人个人的财产,因此,再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有权继承其遗产。
    生存的再婚配偶与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具有同等的继承权。
  •  法律明确规定,儿子有这4种行为之一,就丧失继承权。《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