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投资公司工作给朋友做担保人,公司变黄还款了吗?

2020-04-17 17:33: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如何开展债务追讨?出资人首先应该搞清楚该找谁要账,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出资人幻想让政府拿财政资金填窟窿不太现实,政府如果这样做也涉嫌违法,那么应该找谁呢?当然应该找借款人及海洋公司,下面谈谈现在出资人常用的几种维权途径及注意事项:
    1.信访;
    内地老百姓习惯有事找政府,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法治社会并未建立,社会生活还有浓厚的人治色彩,老百姓普遍信权不信法,冤死不告状,其实,信访也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合法信访,不能采取过激行为,否则可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一定要搞清楚信访目的是什么,提出合理诉求,比如要求法院依法立案、加大执行力度、涉及刑事犯罪的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立案侦查、要求海洋公司全力配合等合理诉求都是可以的,(河南金博大杨鹏律师)
    那种一味地采取堵路、谩骂等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交通秩序并且提不出任何合理诉求的行为都是欠妥的,信访应该有理有据的进行!
    2.直接找借款人要账;
    如果能找到借款人或者其家人这种方式也是可以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也有出资人通过这种方式要回自己的出资款的,这种方式适用于有偿还能力的借款人,直接方便,只是要注意防止作出过激行为!
    3.委托要账公司等要账;
    一般要账公司去要账的都长得人高马大,会给胆子不太大的借款人威慑力,缺点是出资人不容易控制局势、成本较高,要账过程中容易出现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帐没要回反而牵连到出资人本人,适用于有还款能力但赖着不还、胆子比较小的借款人!一定要注意合法性问题!
    4.采取诉讼途径
    以前郑州市针对涉及担保公司的案件一律不予立案,使得众多投资人无法采取诉讼方式合法维权。(河南金博大杨鹏律师)但自2015年5月1日起,我国民事立案制度改革,由过去的审查制变更为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只要符合第一百一十九条 既: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应当受理、立案。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担保公司除外。有的投资人会有疑虑,我们案件即使胜诉了,能否执行到位呢?笔者在这里可以明确地告知,投资人如果没有生效判决文书是无法参与分割担保公司财产的。
    5.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借款人及担保公司其工作人员等涉及到假件诈骗、非法集资等问题的,可以刑事报案,一些犯罪分子被拘留后出于对人身自由的渴望,会把部分赃款吐出来!办案机关也会协助追赃的!

  • 1.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2.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欠款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在欠款人不能履行欠款偿还责任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履行偿还责任。
  • 《担保法》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 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4、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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