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企业的集资款公有住房,房主有100%产权年限,能够购买吗?之后动迁也有危害吗?

2020-04-17 15:20: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何计算二手房的剩余年限?
    1.首先查看您购买的二手房是第几年的土地证,如果是2010年的土地证,您在2016年购买了这套二手房,普通住宅的产权年限是70年,所以用(2010+70)—2016,即可算出,如果国家在您居住的时候不收回土地,您最终还能无偿住多久。
    2.如果您买的二手房已经很旧了,您想在土地到期之后多住几年,也是可以的,进行申请续交土地出让金即可,但是国家有关政策还没有具体的出台。
    二手房的产权年限和一手房的是一样的,不同于二手房的是最终您可以居住的一手房的时间肯定比二手房长。
  •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擅自出售公房的行为,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无权处分,如果没有单位的授权或着追认,则该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因此,所在单位可以以真正的权利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但是,在这里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在自己的过错范围内赔偿该第三人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并返还房款。
  • 法律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你们住的是集体宿舍,你们就是承租人。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拆迁人应当对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等。如果拆迁,你们应当享有属于自己的合法利益。这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上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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