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半年内酒后驾驶46次,第二次酒后驾驶170次,血液检查188.9次,如果不判定实刑,就没有交通事故

2020-04-17 14:00: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酒驾和醉驾的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吃荔枝会导致“酒驾”,甚至“醉驾”的原因:
    根据交警醉驾中心工作人员的解释,荔枝的含糖量很高,在一定的存放条件下,会发酵产生乙醇,导致人食用后口腔内乙醇含量陡然升高。不仅是荔枝,其他含糖量高的水果也可能出现类似的情况,比如梨子,在相对密闭缺氧的环境下,比如说塑料袋里保存一段时间,也会产生乙醇。但只要稍等一会,随着呼吸作用以及乙醇的挥发,乙醇含量很快就会下降。
    三、吃荔枝被测出酒驾的对策:
    1、吃完一些食物后之所以会测出酒驾,主要原因是食物残渣在口腔内残留,通过漱口的方式,则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口腔残留食物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2、如果漱口不行,可以等待5-10分钟后再次检测,这时口腔内的酒精已经基本消除。此外,血液检测结果将是最终判定是否酒驾的标准。
    四、容易被酒驾的食物:
  • 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在受到交通处罚通知后,15天内缴纳罚款,并接受处罚,否则将每天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或者被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车险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那到底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有赔偿吗?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如下: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肇事罪重大飞行事故罪的区别
    本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同属重大交通肇事的犯罪。客体均为交通运输安全,主观上也都出于过失,客观上也是都是以违反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
    其区别主要是: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后二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分别为航空人员与铁路职工,其他自然人一般主体不能构成这两种罪。
    (2)发生的场合不同。
    本罪主要发生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过程中(不排除一般主体在交通运输领域外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后二罪,分别发生在航空运输与铁路运输活动中。
    (3)违反的具体注意义务不同。
    根据运输领域不同(公路、水上),本罪行为人违反的可以是特定的注意义务,也可以使一般的注意义务;而后两罪违反的,只限于特定的注意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