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广东东莞市盗窃案的起草标准是什么?。 成立刑事案件需要什么标准?

刑事辩护
2020-04-17 13:25: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n
    一、立案标准:n
    1、实施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的,属于盗窃罪;n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3万元以上不满30万、30万以上,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n盗窃数额不满2000元,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n
    (一)初犯;n
    (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退赔的;n
    (三)胁迫参加盗窃,没有参与分赃或分赃较少不是主犯的;n
    (四)被害人谅解的;n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n
    二、量刑标准n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n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
    3、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万元以上的属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数额特别巨大;  
    4、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判处无期徒刑;  
    (1)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盗窃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  
    (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  
    (5)累犯;  
    (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7)盗窃数额达到十五万元的;  
    (8)造成重大损失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盗窃罪怎么处罚  
    (1)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  
    (7)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 刑事案件中,实施网络诈骗,公安机关立案后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罪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
    技术侦查行为即是运用技术侦查措施的侦查行为。通常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

  •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另有规定的有:  
    (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  
    (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  
    (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1、贪污贿赂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又称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立案后即进入审理阶段,而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也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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