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觉得咨询一下有关三十年前我姐出嫁后户籍已迁入,但在婆婆未分到农田,如今因为娘家人农村土地征收,能否要回之前在娘家人的农田?可是我也是父母报养的孩子,父母去世后农田全在我手上,我可以把农田分到我姐吗?

农林牧渔
2020-04-17 10:1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是在户口所在地办,户口迁走,社保转移的方式是: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 关于婚后夫妻双方的户口迁移问题,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有关结婚后夫妻双方户口必须落在一起的法律法规。夫随妻的户口或妻随夫的户口,只是为了方便夫妻双方工作生活把双方户口迁移到一块的一个原因,并不是什么规定。
    女方可以把户口迁到男方户口,如果男方也是农村户口,应当在男方所在地分到一份地(现在的地也就没有了)。
      如果村里不给地,建议通过乡政府调解或申请仲裁,最好直接向法院起诉。
  • 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发现,国家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款法律上参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有如下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有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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