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2011年有一个与我岳父的借款纠纷,金额为7万余元。因此我与前妻也离婚了,具体判决如下:债务因为是我在婚姻期间借的,所以我们夫妻各承担50%,当时还款能力有限,我需支付的50%就抵在小孩的抚养费里了,小孩由我抚养,而我前妻需承担的50%由我岳父自行找他女儿要。-_-#前几月我买机票回老家,因为我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无法购买。去电法院说我完全没有履行,所以无法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去除,我说事情已经协商解决了,法院说系统显示没有履行,他们也没办法,只需原告本人带身份证去法院结案即可,但是原告一直不配合,就是不去结案,我真的没办法了。望律师能提供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法,如果本人未陈述清楚,也可提问,谢谢,急待回复

2018-09-20 09:23: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判决的执行:写申请执行书、带申请执行人身份证、判决书、法官开生效证明立执行案,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一、离 婚案件在哪里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诉讼离 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 婚判决、 裁定,由离 婚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协议离
    婚已经生效的离 婚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离 婚判决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三、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你好,合法婚姻内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跟有无鉴字并无必然联系,也就是说不鉴字不等于不用承担,要看相关债务形成的具体情况,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妻子是可以不用承担的,反之则要承担的,当然不用承担这同样需要相关证据来证明的。现在既然原告方已申请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本律师建议你们立即聘请律师介入了解具体案情,以便从法律的角度最大限度的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如果有需要,可以与本律师取得联系进行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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