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异时女性己孕期,另一方应担负哪些义务?

2020-04-16 10:44: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原则上,怀孕期内男方无权提出并实现离婚,除非女方有法定的过错(如重婚、吸毒、犯罪、孩子是其他人的情况等)。 但女方同意离婚,则不在此限。 为防止女方在法庭审判对其不利的情况下翻脸拒绝离婚,您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请女方起诉离婚;
    2、先于达成离婚协议。 (除非庭审期间女方持续同意离婚,否则以上措施并非100%避免被动) 孩子当然归属女方抚养,除非:
    1、女方放弃;
    2、你无生育能力,女方有;
    3、女方死亡,或无限行为能力;
    4、协议。
    5、女方无力,而男方有能力抚养。 ---- 请尽量协议离婚,避免诉讼。 希望建议对您有用。
  • 在孕期,如果您不同意协议离婚,那男方是不可以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离婚时可以获得赔偿的有以下情形:【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怀孕离婚不一定会获得赔偿的。
  •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意见》第2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如果男方在结婚前盖的房子,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盖的房子并登记在男方或男女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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