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已经十六年了,有借款,算利息,现在还能回来算利息吗?
2020-04-16 06: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民间借贷
问题,通常情况下,有
合同
可以依照合同或者借款人出具的借条来主张还钱。如果经催要,债务人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如法院查实确实提供借款,且未偿还的,法院会判决强制偿还。
在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诉讼中欠款利息有约定的,是可以要求的。
2、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
自然人
之间的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和返还借款。如果当事人对支付利息和还款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虽然约定了,却约定得不明确,首先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据以上原则仍不能确定,借款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还款:
一、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即利息在合同期间届满时和本金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还款的期限。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对长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我国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 单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只按借款本金计算利息,其前期产生的尚未偿付的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利息金额=本金×利率×期数 由于长期借款的金额一般较大,因此,在会计核算中,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重要性原则,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需要在每期期末逐期计提。每期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借款利息=本金×相应期限的利率 复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不仅本金需要计算利息,而且前期未付的利息并入本期本金滚动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期内利息总额=本金×(1利率)期数-本金=本金×[(1利率)期数-1] 当期借款利息=(本金截至本期期初累计未付的利息)×相应期限的利率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个人借款利息定多少算合法
2765
借款利息五分算高利贷吗
6259
借钱没有约定利息,这些情况下能主张利息吗?
民间借贷利息
3164
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
银行贷款
3833
借款续借,未约定利息,利息如何算?
民间借贷案例
50235
借款利息有上限吗?逾期还款利息怎么算?
借款合同知识
35043
借款利息能否讨回?
借款
38722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吉林律师
吉林找律师
吉林债权债务律师
吉林债务追讨律师
吉林民间借贷律师
吉林公司债务律师
吉林信用卡纠纷律师
吉林网络借贷纠纷律师
磐石市律师
舒兰市律师
永吉县律师
桦甸市律师
蛟河市律师
昌邑区律师
龙潭区律师
船营区律师
丰满区律师
吉林房产纠纷律师
吉林公司法律师
吉林合同纠纷律师
吉林婚姻家庭律师
吉林交通事故律师
吉林劳动纠纷律师
吉林刑事辩护律师
吉林债务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