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丈夫的贷款是否没有结束,我丈夫的贷款是否失败,我因抢劫而出狱,我是否是我的儿子,或者我的儿子是否可以在结婚年龄买房子并使用我儿子的名字,我儿子的身份证可以使用吗?你有父亲的债务吗?

2020-04-15 19:49: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前买房,共同还贷型:这种情况,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均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除非还贷一方能够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
    2、一分不出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3、婚后共同买房还贷型: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如果要进行房屋产权分割,需要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如果贷款没还清,还需要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4、闪婚闪离型:指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有收入,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双方首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房产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5、父母出资买房型: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6、房产证上多人型:房产证上有子女或父母的名字,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7、婚前共同卖方,登记一方名字型:如果有名字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未登记名字一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出资的情况下,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 一:法律支持的父债子还情形:
    父母和子女共同经营期间以父母名义所欠用于经营的债务;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父母为维持正常生活或医治疾病所借债务;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的,应在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父母的合法债务。
    二:法律支持的子债父还情形:
    子女和父母共同经营期间以子女名义所欠用于共同经营的债务;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子女应由父母抚养期间因维持正常生活或医治疾病所借债务;父母继承子女遗产的,应在继承遗产价值内偿还债务;未成年子女所欠债务经父母追认的债务。
  • 逾期90天以上,情节严重可视为恶意逾期,银行的催收也可能会给自己和家人造成生活压力,影响个人以及家庭的正常生活;
    3、在逾期收费上,会有一些例如违约金、罚息等的支出,具体需要按合同约定的收取,不同的机构不同的贷款产品,收取的违约金或罚息不尽相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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