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在路上吃饭回去接人,车停在路边,我们下去接人,接人回来找车失踪,第二天知道是交通警察拖走了,然后我去处理,拖我的车,说交通警察说车里有酒,还说我要喝酒,不让我怎么办?

2020-04-15 19:0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嫌酒后驾驶的车辆交警会走程序对车辆进行检验检查,等事故的鉴定书出来以后才可以由车主到车管所取车(15个工作日内出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酒驾和醉驾是两码事,酒驾是酒精含量大于20%小于80%属于酒驾,酒驾的规定是:对当事人罚款两千元拘留十五天对当事人的驾驶证记十二分的处罚。
    可是醉驾就不一样了,醉驾如果在驾驶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话: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并终身不得取得驾驶证和罚款甚至还会被判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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