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婆结婚十年,但一直感情不和,直至一年前分居,分居期间我认识了一女孩并与她同居,被我老婆发现,她要胁我要十万才离婚,但我都没钱还有债务,可我老婆每个月的工资都打回娘家不帮我还债,请问我要支付她十万的离婚费吗,如果不用,我可以怎么和她离婚

离婚
2018-09-20 05:33: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感情不和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非法同居产生债务纠纷,分手后这个债务该由谁来担?怎么分呢?同居期间债务如何分割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同居关系债务纠纷的知识。  
    一、同居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1、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2、同居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  
    3、同居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4、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5、同居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6、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7、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8、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二、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对于男女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该如何定性,并且如何进行分割,下文将予以阐述。首先,我们来俩接以下同居期间的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双方的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可以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些财产要属于男女双方共同管理、使用。  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依照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一般会按照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是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属于男女双方一方所有,并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对双方共或是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由双方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 除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出的几项有关个人债务的认定外,我们还应结合本法第十八条的个人特有财产作一下分析。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理,对于配偶一方婚前的债务,他方无清偿义务。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3)审判实践中一般将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或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