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有和男朋友结婚,所以生了孩子。 放弃监护权,监护权公正,如何处理?

2020-04-15 09:35: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外结婚的办理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 未成年人可以提出放弃被抚养权吗?法律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无法独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不可以提出放弃被抚养权。
      即使离婚,父母对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都有法定的抚养教育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不可以提出放弃被抚养权。   法律规定,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如果是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独立生活的,可以不需要父母的抚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必须得到父母的监护,监护权不应以子女的意志而消灭,否则不仅对子女成长不利,同时也会给社会增加负担。
      所以不能听任未成年人所谓“自已一人独立生活”的意愿,也不能以此免除其父母的抚养义务。
  • 抚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精心关怀、照料子女、为子女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和氛围,确保子女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
    二是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
    三是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供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
    四是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使生活抚养与家庭教育有机统一起来。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关于由哪一方带孩子,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对方已经取得抚养权,却不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当事人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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