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棚屋区改造我们的门,租户不搬迁,房东没有租户合同,没有营业执照,房东搬迁他,不收营业损失的费用,怎么办?

2020-04-15 07:53: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 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 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因此,你与对方口头形成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且已经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需要提供已经通知的证据,最好是发短信给对方,如果对方回复了,说明你已经通知到了,也可以采用公证送达,通过公证邮寄送达,这种方式成本较高,还可以报警,让警察作一个报警记录,这个报警记录也可作为你通知对方限期搬迁的证据)。
    实在不行,起诉他侵权,法院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该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对于承租人的效力之一就是支付租金。租金是租赁物使用收益,支付租金是承租人应对出租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约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者延迟支付租金,就构成违约。
    但出租人解约前应先行使催告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仍逾期支付,出租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 误工时间从发生事故住院到出院医嘱或者到定伤残前一天为准
    误工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以其收入为准,没固定收入的,以事故发生前三年的收入。实践中,没有营业执照,当然能做会计三年税后收入的最好,如果不能做的话,你跟外单位特别是国家行政机关打交道的比方税务呀,摊位招标呀,可以证明你从事哪个行,然后以行业标准来计算。
    实在找到证据的,没办法,只能以最低的农村标准来计算了43。4元/天,行业标准请用百度搜索。打广西2010年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就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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