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过世前留有遗书房屋帮我孩子,由于孩子如今才六岁,因此我觉得把房屋过户到我的身上,但是房管所的人说要把遗书公平了才可以产权过户,我拿着遗书去公平,公平处的人又说人死后就不可以公平了。我想问一下,我觉得产权过户房屋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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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债务转移必要经过债权人同意;
2、转让后,若第三方不履行,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第三方追讨。
《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
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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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
被继承人留下几份遗嘱,则看哪一份? 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两份遗嘱中没有
公证遗嘱,则后立的有效;
2、两份遗嘱中只有一份公证遗嘱,则该公证遗嘱有效;
3、两份遗嘱都是公证遗嘱,则后立的公证遗嘱有效。
法律依据:
1、《
继承法》第二十条第2款和第3款: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
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司法解释》第42条: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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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老人留遗嘱怎么才能有效?
1、老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头脑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大的,在
立遗嘱时最好到相关医院或鉴定机构开据头脑清醒、能够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鉴定书。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
继承人的
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6、遗嘱在形式上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依《继承法》,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若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7、遗嘱人可以撤消、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消、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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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
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
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过户的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父母(夫妻)只有这一套房子就没有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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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