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个人家经营餐饮店,这期间,我店的送货员乘电车伤害了人。 之后,哥哥在责任认定书上签了字,现在这个送信人逃不掉了。 那么,现在这个责任全由我负责吗?

2020-04-15 01:20: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5、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 责任法定原则。其含义包括:
    (1)违法行为发生后应当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作为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它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2)排除无法律依据的责任,即责任擅断和“非法责罚”。
    (3)在一般情况下要排除对行为人有害的既往追溯。
  • 再发生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侵权损害的,主张侵权损害赔偿的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决定责任承担,但不能决定损害赔偿额。法院认定肇事者的责任,主要依据就是责任认定书。
    对于赔偿数额,以受害人的实际支出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四条 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所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制作文书的机关或者组织对文书的真实性予以说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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