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三个月,没有结婚,结婚了,结婚了,怀孕了回来,没有去派对,生了一个儿子,我没有收到法庭给我发的通知,不能先去打架。

2020-04-14 16:07: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关于彩礼,最高院明确下发了相关处理标准,没有结婚是可以要回彩礼的,一旦起诉,是可以要回的,关键是要看你们给付彩礼的明确数额和怎样确定已经给付彩礼,可以找证人作证给付的彩礼,也可录音诱导对方承认给付的数额。只要你确定了彩礼给付的数额和证据,胜诉率基本上100%的,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只是比较麻烦

  • 1、基于包办、买卖性质的婚约而发生的财物给付或者借婚约为名向对方索取财物。这种给付财物的行为因违反《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而归于无效。《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婚约一方在平时给付对方一定数量价值较小的财物,以此来增进双方的感情,进而促成婚姻的成立。这种给付财物的行为与婚约习俗无关,属于正常的人际交往范畴,为一种无偿的赠与。

    3、婚约一方按照习俗给付对方一定数量价值较大的财物。这种给付财物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婚约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为的一种赠与,这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而不是一种无偿的赠与。男女双方的内心真实意思表示实际上是以婚姻的达成为预期的,这些财物在婚姻关系解除时是可以请求返还的。
  • 通常情况下,发生家暴导致离婚,不用返还彩礼,但是受害方可以请求对方支付一定的离婚赔偿。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下述情况下,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离婚时,支付彩礼的一方(一般为男方)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果对方拒绝返还彩礼,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在你们之中,因为家庭暴力离婚,那么你可以根据法律,要求男方一定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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