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民法院抚养权另一方医疗费用六万多,如今没钱交后被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拘押了,据说也有人民法院要处罚,处罚不缴就人民法院就不容易放人吗?

2020-04-14 11:46: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强制执行中,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不会因此而被拘留。
      司法拘留是法院为了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就可以予以司法拘留。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在刑事拘留期间,亲属可以送一些换洗衣服或者零花钱、健康书籍。各地看守所管理方式不同,请再咨询一下当地看守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零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情况,尽早执行吧。
    特别紧急的要立即执行,48小时内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