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装饰公司拖欠工程款沒有纸版直接证据就是说口头协议,有工人和屋主证实应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4-14 09:20: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工人没有权利起诉工程款,作为包工头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判决付款。
      作为包工头雇佣工人来提供劳务,与单位之间尚未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和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无权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
      公司拖欠工程款,作为实际施工人可以根据分包合同进行起诉,虽然违法分包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还是可以依照合同约定价款要求支付工程款项。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详情热线咨询
  • 根据《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
    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和我国《合同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以,工程款只要符合上述几个条件,就可以以代位权诉讼形式追回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