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谢谢你检查车到法院去找哪个部门需要什么

2020-04-14 07:39: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车辆被查封,一般是活封,即只是封户,禁止处理买卖、转让的,不会影响使用。所以,天南海北任你跑,没事的。如果浙江省不能去,那就哪儿都不能去,就是法律界常说的死封了,即实际扣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

  • 1、若车辆系赃物,则需要依法退赔给受害人;

    2、若属债务人正当债务,则作为债权人有权去起诉债务人;若已经起诉并得到支持的判决,则您有权拿着法律判决以及生效证明,到相应的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的,执行法官应该对被查封财产进行拍卖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 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2004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4〕15号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如果不续封 一年自动解封
  • 财产所有人外债太多,有很多债权人申请查封它的财产,而其个法院由于查封的早,而称作首封,第一个查封的意思,其它只能是轮候查封。对如何确定查封财产的处分法院可分为三种情形,即“一个原则”和“两个例外”:
      “一个原则”:即在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受偿债权的执行法院均系某法院的,原则上应当由已经进入终局执行且享有在先优先受偿权的债权的执行法院负责查封财产的处分。
      “两个例外”:即在上述的处理原则之外,以下两种情形下应当由在先查封的法院处分查封财产:第一,在先查封的债权即为享有在先优先受偿权的债权,其虽未进入执行程序,但查封财产在依法清偿在先查封的债权以及执行费用等后无剩余的;第二,在先查封债权对查封财产已经进入财产变现程序,且查封财产在依法清偿在先的优先受偿债权以及执行费用后能够全部或者部分清偿在先查封债权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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