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我有一个女儿,但是收养一个儿子可以吗?妻子离家出走,结婚证仍然存在,但没有离婚。她离家出走了四五年,现在很难娶到妻子,所以她想收养一个儿子。

离婚
2020-04-14 05:29: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可以看出如果离婚时一方离家出走,且离婚的原因是因为上述情形之一,可以以法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必须要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的才会给付。
  • 属于父母亲的财产,在他们离婚时,由他们按平均分割的原则来分,其他人没有权利分。离婚分为以下两种: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的核心问题。夫妻财产的分割是指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个人财产不存在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夫妻财产表现的形式不同,分割所适用的原则和方法也会有所不同。
  • 未办理结婚证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视为没有结婚,谈不上离婚,两人属于同居关系。
    如果无法共同生活,没有小孩,共同财产,可以分手,不存在其他法律关系。
    如果有小孩需抚养及有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解决小孩抚养及共同财产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