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署的劳动合同书薪酬是空白页,没填,劳动合同书合理吗?工作中地址也只填好了大城市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13 21:40: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担保协议,原则上,只要签订了,就是有效的;
    二、如果要主张担保无效,必须提供法宝的理由,且得到法庭的认可。
    1、《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法》第54条: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本案中的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毕竟有法人代表(总经理)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
    不能因为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的鉴证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也就是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不能作为衡量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
    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综上所述,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缺陷,但还不能因此认定该合同无效。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订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仲裁机构可以将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小心签了“空白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问明白。最好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空白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上有相关内容,但也在一些内容上保留了空白处的合同。有不少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勉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保留空白处,可以根据单位的意愿随时更改,比如在岗位一栏,本来应聘的是A岗,在合同期内,被随意调至B岗,更有甚者,本来口头协议的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在合同上私下改成2年或1年,这都会为劳动者维权埋下隐患。
      小心“空白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重视格式化劳动合同中需要特别约定的空白填写部分,注意不在有空白格的劳动合同上签字,自己坚持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原件。
    如果出现维权困难的情况,注意收集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证据,如工作证件、工牌、社保、工作服、工作往来邮件、证人证言及电话录音等。   在此,提醒劳动者千万不要在不规范的合同上签字,以免被不法用人单位利用,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同时也具有法律强制力,由此形成的各项权利义务双方必须承担。
    因此,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查看合同文本内容是否完整,起止日期是否明确等,如果草率地在空白的劳动合同上签字,可能会不慎中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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