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朋好友中午下班了接了送餐员的私单,夜里骑电动车,撞绿灯出车祸了,小轿车和电动车常有毁坏,那时候亲朋好友觉得沒事就要车离开了,第二天,出現发高烧,恶心呕吐,到医院门诊一查,骨列脑溢血。亲朋好友已想不起来案发地址,我想问一下该去找谁成承担责任?

2020-04-13 11:4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赔偿拖欠不还一般会经过如下流程:
    1.协商解决,可建议肇事方尽早处理,讲明如果起诉,其败诉是必然的,并且如果仍拒不执行,将会收到法院的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后果,如现在新闻上报道的老赖的下场,车坐不了,飞机坐不了,信用卡用不了,财产被查封等等。协商时,不卑不亢即可,没必要大吵大闹,因为您索要的赔偿是合理合法的。
    2.如果协商不成,建议直接起诉拖欠赔偿的一方,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只要证据链完整,发票完整,如果数额较高,可咨询并求助律师,可能会承担一部分费用。
    3.一般的情况下是胜诉的,拿到胜诉的判决书后,再让其归还,如果30日内或者判决书中规定的日期内未进行偿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相关流程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4.不要有过激的行为,如果因为过激的行为造成对方的损失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5.如果您是车主,有保险,并符合代位求偿权的申请条件,可申请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您只需要等待配合保险公司即可。
  • 发生车祸后被撞伤的,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双方责任,然后由双方根据责任的大小来确定赔偿的数额。如果双方不能够就赔偿达成合意的,一般由一方到法院进行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
  •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关于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亦有明确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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