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租房子!现在合同不是政府部门要收土地的!我怎么能得到补偿?

2020-04-13 11:10: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进行征地活动的,该征地行为无效,已经开发建设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十二条 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并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费后,被征地者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逾期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 阻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您好! 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一样的。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 征地常常会涉及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 租地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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