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拖欠员工工资找当地劳动局,老板拒绝支付工资该怎么办?

2020-04-13 09:52: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应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要求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单位犯前述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n有前述有关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公司无故炒人的,要支付双倍的经常补偿金;拖欠工资的,可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
  • 准备初步的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是有用处的。  
    一、投诉  
    1、投诉的法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2投诉的法律文书:劳动监察投诉书  投诉人:,性别,年月日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写清被投诉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  住所:被投诉单位/企业的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投诉事项  (写清楚投诉谁,要投诉的事情,投诉的要求。投诉事项应明确、具体。投诉要求有多项的以
    1、
    2、3···的方式注明。)  事实和理由  (写明什么时间开始建立劳动关系、投诉事情发生的时间、经过、结果。投诉内容中有支付工资等要求的,列清数额及计算方法。)  此致  劳动监察大队  投诉人:  年月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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