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要离婚了,她3月4日早上带着孩子离家出走,孩子现在每周四个月,刚刚开始打电话给她回答,她也没说在哪里,现在打电话也不回答,请问我能不能报警?我负责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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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离家出走是自愿的??但他家人如果报警??那个收留他的人会不会负法律责任?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首先,你没对少女做出任何主观上的和事实上伤害。
其次,少女虽然只有17岁,但你们是厂里认识的,也就是说对方已经开始打工,靠自己的工作作为生活主要来源,这就完全可以视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只要是自愿的,收留或者说
同居是可以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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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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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的,尽量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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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