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同时,如果该车辆属于双方婚后购买,只是登记在女方名下的,那么该车辆属于双方的共有财产,双方都有处置权。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如果该车辆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双方在离婚时可以由法院判决该车辆的归属,并且凭着法院的判决进行更名过户手续。不要担心还贷,和车祸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