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去面试平面设计,经常看我的作品和登机手续,说我还不错,称试用期为一个月,第一个月说工资只补贴500元,到第二个月开始实习,实习也加薪一千+元。 请问。 你不是故意诈骗试用期吗?

2020-04-11 12:20: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职工都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应当缴费的社会保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2、社会保险是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强制缴纳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没有选择权。这种情况下,职工所应当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扣代缴。
    3、除上述社会保险费用外,其他商业保险,职工有权选择不缴纳。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强制扣发工资是违法的。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处理。

  • 一、实习期间劳动争议不属仲裁范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醒大学生朋友:由于在校大学生没有毕业,还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具有就业资格的劳动者,因此他们在实习或打工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只能去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二、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怎么维权:

    1、实习期内实习时间的约定。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实习单位应参照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向实习生支付报酬。

    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约定实习期内实习单位每月向实习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拖欠实习报酬的违约责任

    3、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发生伤亡的处理。这部分内容非常重要,从实习生权益保护角度出发,可与实习单位约定发生伤亡事故的,由实习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支付伤亡待遇,以避免法律依据缺失导致实习生权益受损。

    4、实习生在实习期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

    5、发生纠纷的处理。可约定友好协商及诉讼的处理方式。
  • 实习期结束后还有试用期吗? 实习期主要由学校根据教学和技能训练的需要,由学校、实习者、实习单位三者进行约定,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所以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实习期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
    试用期的工资和待遇有法律明确的规定,而实习期没有,实习期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
    实习期结束后是否有试用期要看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有一定的时间限制: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档或者约定工资的80%,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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